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合伙企业法》、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、以及国家工商总局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就我县2009年度企业年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今年企业年检起止日期:2010年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。
二、年检范围:凡2009年12月31日前经我局和下属工商所核准登记企业。
三、股份有限公司,一人有限责任公司,从事金融、证券、期货、小额贷款的有限公司以及电子商务、投资担保的私营有限公司,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,分期交付注册资本在2009年全额缴齐的有限公司,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设立的有限公司,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、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有限公司以及涉嫌“两虚一逃”行为的有限公司,应当提交审计报告。
四、凡属于前置审批管理的经营项目,企业须提交有效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备案,对许可证、批准文件过期失效的,或前置审批许可手续不全的,不予受理。
五、有关网上年检要求。2009年度企业年检我局继续实行网上年检(网址:http//www.Lc-aic.gov.cn),企业利用互联网报送年检资料,预审通过后打印全套年检报告书,按要求签字盖章,并携带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(三、四条规定需要提供的材料),到工商局一楼服务大厅办理年检手续。
六、联系电话:5282631
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
二0一0年三月一日